二阶欲望问题的一个引申(from facts to values)

似乎有调查显示,有些人的“数学焦虑”(即做到不会的数学题就特别焦虑)有可能是遗传的。
似乎也有调查同时显示[相信数学焦虑不是遗传的,是可以克服的]更有助于减少数学焦虑。
假如我们再进一步的假设:任何对数学焦虑的二阶,三阶与更多阶看法都不会影响做数学的表现。同时,没人想要数学焦虑。
那么我们心目中的理性人,在读了上述三个句子后,拥有一个二阶欲望:想让自己不相信[数学焦虑是遗传的]。同时他又有一个一阶信念:数学焦虑的确可以是遗传的。
问题是:这个二阶欲望和一阶理念是矛盾的么?

稍微离题一下。
有的人即使在“理性”上否认了造物者的存在,但在“感性”上却仍然不能割舍。或许其需要类似于这种人的一种能力。(我没有在生活中遇见这样的人,参见
http://fishandhappiness.blogspot.jp/2010/11/blog-post_12.html)

或许心目中的理性人应该拥有这样一种能力,或者说拥有这么一种让自己成为如此的更高阶欲望:即使他有着“焦虑天赋”(这可真是一种糟糕的天赋能力)的信念,但在实际做数学时,这个信念却丝毫不发挥作用,而只有临时的“感性的”坚信,“感性的”信仰在运动。
(显然,“理性”的信念不是天赋的,而是可以通过阅读可以改变的,而一些“感性的”信念,例如我们拥有自由意志,却很难排除)。

附注:当然,影响数学表现的主要是付出的时间与劳力,或许还有某些技巧,而不是某种对数学的信念,但是在某种历史环境下,似乎只有元信念才是支持。

在更为重要的意义上,也是在不同的维度上,Andrew Abbott, Steven Pinker等著名的知识分子向世界推广了这样的统计上的结果,例如成长的家庭环境(只要没有暴力和酗酒)对人生性格,预期收入的影响没有统计上的显著性。(至少远不如基因和学校环境,这是由对收养家庭的分析得出的),例如代表教育成果的GPA(特指芝加哥大学的本科)或者是别的什么“批判能力“对于预期收入也没有统计上的显著性(GPA至少没有专业培训或者实习那样的重要性)(参见http://home.uchicago.edu/aabbott/Papers/aims2.pdf,非原始研究,但或许更加相关),他们所给出的方案就是:其本身就是目的——成长的家庭环境本身就应当给家长和孩子带来快乐和幸福(Pinker),而There are no aims of education. The aim is education. If—and only if—you seek it … education will find you(Abbott)。他们给出的答案并不是二阶信念有好的影响。(会有研究证实好影响么?我认为恰恰相反。)

这些统计上虚假信念“家庭环境和孩子收入强相关”和我之前讨论的“数学焦虑不是天生的”当然不一样。Abbott的论述和我之前所讨论的问题的结构当然也不一样(我不详细叙述了)但重要的是,假如我们放弃了这种社会科学意义上被证伪的说法,放弃了一些关于事实的“正能量”观点,我们是否只剩下了对“XX是好的,不因为任何远期的功利的好结果,而是因为其本身”的信仰?

我认为不是这样的。

当然,有几种不同于我问题的回应办法:
1放不放弃这些看法不重要,反正绝大多数人不可能像社会科学家那样放弃这些看法,
回答:即使对个人不重要,显然公共服务的机构应该考虑这些结果。而且,公共服务的机构,作为专业人士,是有能力考虑这些结果的。
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同性伴侣是否对孩子成长有可证实的影响?如果没有,那么就不应当区别对待收养。
同样,如果(贫,富都)没有暴力,酗酒问题,那么相处同一个小区的贫穷和富裕家庭在收养的资格上不应该被区别看待。因此,“要给孩子一个更富裕的家庭成长环境”本身是否有独立的好后果是值得怀疑的,但是就算它对于某一对刚为家长的人来说是有价值的,至少收养机构不应该过于“势利”。

2.这些社会科学研究本身或许也有研究方法上的问题。统计结果不能作为个人行动参考。
回答:总有一些社会科学研究会呈现与我们的常识相反的结果。如果你认为所有社会科学研究都没有自然科学严谨,那你更需要说明为什么我们要保留一些常识的,比社会科学不严谨的事实判断。
对于后一个判断,可能其直觉来源如下:
一个人不分类扔一个电池不会对环保状况造成统计影响。但是我们仍不应该扔电池,因此不要考虑过大范围的事。
回应:对于一些判断当然有道理,对于那些短期后果显著的决策来说:重要的是扔电池的后果是确实的,其本身的价值也是确实的。 放大来看,一群人扔电池显然有显著的后果。就算对某个个体批判能力不重要,一个群体的匮乏或许有严重后果。不过对于另一些行动,其后果和价值似乎不是确实的。
而且正如问题1的回应所说,有些是作为公共服务机构的行动参考的。

3.有些事有自身价值的,有些事是没有自身价值的。有自身价值的A,即使A的后果不显著,也应当做。
回答:同意。而这恰恰又是我的问题提法,有些判断来源于我们的基本价值的衍生,或者说有某种“正能量”,但本身不具备基本价值。比如“穷养”有艰苦朴素的价值(尽管艰苦朴素是不是基本价值是可以讨论的,但是“穷”养大概没有什么基本价值) “富养”:科学实验能力,
文艺视野的培育都需要金钱,但是“富”养本身没有基本价值。(即使富是基本价值,共同富裕是基本目标,但是富养则未必)。不具备自身基本价值的,是否应当做,仍然没有被“解决”。

我的回应是:留下的不是价值,也不是行动,而是关注的转移。按照Bernard Williams的说法,哲学反思摧毁了某些道德知识。在这个例子里,社会科学作为接近科学的反思,摧毁了某些关注,转移到对别的事物上,如此而已。人,机构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应该关注一些事情,不关注另外一些没有影响的,如此而已。没有什么特别矛盾的。但是“不关注”不是不放弃某种看法,而是放弃之后,也不关注了,这个区分是值得注意的。祛魅带走了神灵,或许还要带走一些因果联系,与一些做事的理由

因此机构上,许多事情确实无执行的必要。然而对个人和朋友,家庭之间来说,做一顿饺子不必因为饺子就比米饭更难患肠胃癌,也不必因为饺子更符合传统冬天习惯。只要做得认真,吃得开心,价值不在于饺子或少癌,就在记忆当中。或许,许多事情的价值承担者,只能在你我之间,不能是任何群体,组织,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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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出彩(pun intended!)的英雄主义的罗素中心的逻辑故事。 关于其中的历史事实和数学/哲学表述,参见:http://scholarship.claremont.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009&context=jhm 在读Monk时,我一直把维特根斯坦想象成一个仿佛挥舞着沉重的武器,激动起来手脚就不知往哪儿放的人,这本书可以说给出了一个更有趣,或许也是更准确的描绘(毕竟是在严格的家训下成长的):极度专注下,... Contin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