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话要说三遍

  1. 尼采《善恶的彼岸》 2.写作指导:Pinker 的《The sense of style》提到,那本《Elements of style》就告诉我们写作中最重要事情得说三遍:简洁,简洁,简洁。

上面一句话有歧义,以下是两种解读
1.写作里重要的事情要写三遍。
2.写作重要的事情是简洁。而Elements用重复来强调读者一定要简洁。

怎么用一个更清楚明白的句子(而非几个句子)来代替原句呢?说三遍是需要的,而简洁也是需要的。但是要区分这两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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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e post here今天偶说的东西感觉没表达清楚,而且内容也有点错误… 论证如下: 1.自由就是不被之前必然决定的行动。 1.a我的状态A是有自由的,即不被之前任何状态必然决定。 1.b所以,我的状态A不被任何我的之前的状态必然决定。 1.c所以,我的状态A不被事前我对A的任何考虑的状态B必然决定。 2.在Frankfurt的二阶欲望里面,有吸烟的欲望K,和希望不拥有K的二阶欲望 N(K)。 而N(K)是一个人是否对K或非K拥有意愿自由的判定标准。... Continue →